本報記者 亓玉昆
2025年08月14日08:4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2021年,房產經紀人小夏向購房者小雨推薦了一套房屋,並通過微信告知小雨:“這套在3號樓25層,總高26層。”小雨查看該中介公司網上出售信息,該房屋標注的是“高層”。看房后,小雨和原房主小張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載明該房屋所在樓棟總層數28層,其中地上26層,地下2層,該房屋位於25層。小雨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間代理費9萬余元。
可不久后,小雨入住新家卻發現,自己家是頂層,樓上沒有26層。小夏回復:“你這個房子不是完全的頂層,當時跟你說了,就客廳上面沒有住戶,其他房子上邊都有26層。”小雨仔細觀察后,發現所購房屋就是純頂層。小雨認為自己舉全家之力購房,所購房屋卻是夏熱冬涼的頂層,中介公司提供不實房源信息,侵害其合法權益。雙方多次交涉未果,小雨訴至法院,要求該中介公司全額返還中介費並賠償房屋差價損失。
辦案法官赴房屋現場勘驗,小雨家樓棟電梯按鈕共有26層,乘坐電梯到達25層后,樓道裡有一排窗戶,從窗戶看向小雨房屋,上面沒有任何建筑物。
法官介紹,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為此支付報酬的合同。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規定,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表示,房屋所在樓層關系到購房人的住房體驗及房屋價值,樓層信息系影響購房人判斷的重要信息,中介人在履行中介服務時應如實告知。小雨購房前,小夏告知小雨“這套在3號樓25層,總高26層,業主賣房換房”,並未明確告知小雨該房屋為頂層,其關於樓高的表述易讓小雨陷入錯誤判斷。小雨入住后發現房屋實際為頂層,便與小夏聯系,小夏仍稱“總高就是26層……你這個房子不是完全的頂層”,由此可見小夏在小雨購房前,自身對小雨房屋情況沒有完全掌握,未能向小雨提供房屋的准確信息。
中介公司作為中介服務機構應向購房人提供全面、准確的信息,在未能完全掌握房屋信息的情況下,不能僅憑自己的帶看經驗進行介紹。結合在案事實,可以認定中介公司未能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據此,法院判決中介公司退還小雨居間代理費9萬余元。
《 人民日報 》( 2025年08月14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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