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 祎
2025年09月29日08:5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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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來到法庭旁聽AI相關案件時,都會產生這樣的困惑:有人用AI創作涉嫌侵權時,該被追責的究竟是AI還是人?
全國首例涉“虛擬數字人”侵權案、全國首例智能機器人網絡直播侵權案,都來自浙江杭州。一起起“全國首例”的案件中,法官向我們揭示了“人機共創”的第一個真相: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下,AI從未被賦予“創作者”身份,它只是人類的“工具延伸”。AI並非法律意義上的主體,自然也不具備承擔法律責任的資格。也就是說,AI沒有“自主責任”,所有AI創作的后果,最終都要由人來承擔。
AI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就像一塊蹺蹺板,一頭連著技術發展帶來的創作效率飛躍,一頭系著原創者的合法權益。如何讓蹺蹺板保持平衡,是創作行業可持續發展必須破解的難題。
法院的判決一次次劃出了清晰邊界:你用AI造假,就按“人類造假”追責﹔用AI創新,就按“人類創新”保護。其中的核心標准,取決於人有沒有“獨創性表達”。
和一位創意設計師交流,從她桌上攤開的設計稿裡,可以看到“人機共創”的第二個真相:AI可以搭建創意框架,卻填不滿思想靈魂。她正為一個中式家具品牌設計東方禪意茶幾,用AI改了12版,結果仍不盡如人意,“AI把‘禪意’弄成軟趴趴的樣子,可咱們中式家具講究‘柔中帶剛’,這股氣韻AI不懂。”
與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聊起浙江創設的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舉措時,又撞見“人機共創”的第三個真相:AI創作的“食材”源於人,根基是“人類原創權”。就像烹飪需要新鮮食材,AI生成內容也依賴人類原創的文字、圖片、音頻等數據。要守住“人機共創”的底線,就要讓AI訓練更加規范。
要做到這一點,不妨將技術作為保護工具。當前,不少企業已嘗試用數字水印技術,給原創作品嵌入隱形水印﹔區塊鏈存証技術則能固定原創內容的創作時間、作者信息、內容細節等,即便作品被用於AI訓練,也能明確源頭,降低原創者舉証難度。
“人機共創”不是誰搶誰的主導權,而是人用AI拓展創作邊界。我們既要擁抱AI為創作帶來的便利,也要通過法律完善、制度創新、技術保護、行業自律等多種方式,守護好原創的土壤。
(摘編自《浙江日報》,原題為《厘清“人機共創”的三個真相》)
《 人民日報 》( 2025年09月29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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